海关总署公告第66号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已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第二议定书的国内相关程序,自2011年10月3日起实施。现就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项下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的进口货物适用海关总署令第199号有关规定的问题公告如下:

    一、2011年10月3日起至2012年2月2日止,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的货物进口申报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既可持凭印尼签证机构在2011年10月3日前按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81号所附格式签发的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旧版证书)办理进口申报手续,也可持凭印尼签证机构自2011年10月3日起按海关总署令第199号附件1所列格式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办理进口申报手续。

    二、自2012年2月3日起,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持凭印尼签证机构签发的旧版证书申报的,不适用中国-东盟自贸区协定税率。

    三、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19号第三条有关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的进口货物提交原产地证书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时间:11  责任编辑:jiangmudan

课程推荐

  • 外经贸考试精讲班
  • 外经贸考试通关班
  • 外经贸考试协议班
科目 班型介绍 价格 购买
《外贸会计实务》 标准班(原特色班、套餐C):(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模拟考试题库+报名费+考试费+证书) 580 购买
《国际贸易理论基础》 标准班(原特色班、套餐C):(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模拟考试题库+报名费+考试费+证书) 580 购买
《国际贸易业务员实务》 标准班(原特色班、套餐C):(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模拟考试题库+报名费+考试费+证书) 580 购买
《国际贸易跟单员实务》 标准班(原特色班、套餐C):(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模拟考试题库+报名费+考试费+证书) 580 购买
2门全套 标准班(原特色班、套餐C):(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模拟考试题库+报名费+考试费+证书) 1160 购买
科目 班型介绍 价格 购买
《外贸会计实务》 通关班(原精品班):(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模拟考试题库+报名费+考试费+证书+保过) 930 购买
《国际贸易理论基础》 通关班(原精品班):(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模拟考试题库+报名费+考试费+证书+保过) 930 购买
《国际贸易业务员实务》 通关班(原精品班):(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模拟考试题库+报名费+考试费+证书+保过) 930 购买
《国际贸易跟单员实务》 通关班(原精品班):(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模拟考试题库+报名费+考试费+证书+保过) 930 购买
2门全套 通关班(原精品班):(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模拟考试题库+报名费+考试费+证书+保过) 1860 购买
科目 班型介绍 价格 购买
《外贸会计实务》 协议班(保过班,原实验班):(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模拟考试题库+报名费+考试费+证书+保过) 930 购买
《国际贸易理论基础》 协议班(保过班,原实验班):(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模拟考试题库+报名费+考试费+证书+保过) 930 购买
《国际贸易业务员实务》 协议班(保过班,原实验班):(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模拟考试题库+报名费+考试费+证书+保过) 930 购买
《国际贸易跟单员实务》 协议班(保过班,原实验班):(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模拟考试题库+报名费+考试费+证书+保过) 930 购买
2门全套 协议班(保过班,原实验班):(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模拟考试题库+报名费+考试费+证书+保过) 1860 购买
  • 外经贸考试模考题库综合版
  • 外经贸考试模考题库实验版
科目 版本和介绍 价格 购买
《外贸会计实务》 模考题库:(题库和模拟考试系统) 120 购买
《国际贸易理论基础》 模考题库:(题库和模拟考试系统) 120 购买
《国际贸易业务员实务》 模考题库:(题库和模拟考试系统) 120 购买
《国际贸易跟单员实务》 模考题库:(题库和模拟考试系统) 120 购买
2门全套 模考题库:(题库和模拟考试系统) 240 购买
科目 版本和介绍 价格 购买

相关文章

 海关总署公告第65号  (2011-12-05 09:51:43)
 海关总署公告第64号  (2011-12-05 09:51:05)
 海关总署公告第63号(联合)  (2011-12-05 09:50:15)
 海关总署公告第62号  (2011-12-05 09:49:25)
 海关总署公告第61号  (2011-12-05 09:48:58)

网站地图